2009年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的招生简章

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

      一. 适用对象: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性质工作的人员,以及各大中专院校相近 专业毕业生

      二. 证书颁发: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该证书,是相关人员求职、任职、晋升、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,可记入档案、全国通用。

      三. 职业等级: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三级)

              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二级)

      四. 全国统考时间:上半年5月,下半年11月(具体科目的考试日期请询问咨询教师)

      五. 培训时间:统考前的两个半月开课(即日起开始报名)。

      六. 报考手续:身份证、学生(历)证复印件各一份(A4)、近期照片(蓝底)1寸4张、2寸1张。

      七.费用: 助力人力资源管理师:培训费、鉴定考试费、教材费。

            人力资源管理师: 培训费、鉴定考试费、论文答辩费、教材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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